关于我县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通告

本轮疫情发生以来,我县切实加大疫情防控力度,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,但仍有部分人员...

本轮疫情发生以来,我县切实加大疫情防控力度,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,但仍有部分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规定。为有效保护我县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有关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通告如下:

一、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绥返绥不主动向单位和村(社区)报备的,隐瞒病情、隐瞒行程信息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二、非法违规营运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载人来绥返绥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三、拒绝配合或翻越高速公路隔离带、强闯服务区员工通道、故意逃避公路疫情防控查验点工作人员检查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四、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(特别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,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县疾控中心、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对于不主动报备的党员干部、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、学生,将函告所在单位、学校严肃处理;对于不主动报备的其他人员,将推送到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,依法在信用中国(陕西)网站予以公示和记入信用档案,严重失信的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。对于未能排查出不主动报备且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人员的,一经核实,将追究排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五、健康码为黄码、红码的以及按规定需要进行隔离监测的人员,不按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、隔离监测措施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六、集中隔离结束后,不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七、居家隔离期间,违反规定擅自脱管外出,经劝阻无效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八、企业和居民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消杀工作,经劝阻无效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九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进入小区、超市、商场、酒店等人口密集区域、公共场所以及文化娱乐场所,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、核查健康码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劝阻无效的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十、疫情防控期间,在家庭住所违规开设辅导班、棋牌室、麻将馆等,违规购买、售卖“一退一止两抗”药品等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十一、疫情期间,恶意囤积、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的,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,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、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、价格管理等规定的,涉嫌违反《刑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
十二、疫情防控期间,编造虚假疫情信息,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,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,涉嫌违反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,将处以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造成严重后果的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进行严肃处理;涉及党员干部的,一律进行党纪政纪处分。

十三、对于西安、咸阳、延安等高中风险所在城市及有确诊病例地区来绥返绥的于12月25日18时前向所在单位、村(社区)报备,对逾期未报备者,一经发现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进行严肃处理。

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
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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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幻香
    幻香 2025年09月06日

    我是利天创世的签约作者“幻香”!

  • 幻香
    幻香 2025年09月06日

    希望本篇文章《关于我县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通告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
  • 幻香
    幻香 2025年09月06日

    本站[利天创世]内容主要涵盖:国足,欧洲杯,世界杯,篮球,欧冠,亚冠,英超,足球,综合体育

  • 幻香
    幻香 2025年09月06日

    本文概览:本轮疫情发生以来,我县切实加大疫情防控力度,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,但仍有部分人员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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